格鬥選手在格鬥時,拳頭必須反射性地回擊才行,
邊思考邊打格鬥,當然無法獲得勝利。
同樣的道理,英文必須經過不斷練習,
直到聽到英文的當下能夠立刻回答;
熟悉英文語感,直到能反射性地說出英文為止!
直讀直解的弊病
對於英文文法,我已經不認為那是「沒有幫助的方法」,而是認為那根本就是「有害的方法」。文法之所以有害,在於以文法教育為主的人,大部分使用所謂直讀直解的方法:將句子一一拆解分析後,再重新組合掌握整句的意思。學生也因此學到了這種錯誤的習慣。舉《巧克力冒險工廠》書中的一段話為例。
「He was standing very still, holding it tightly with both hands while the crowd pushed and pulled all around him.」
如果有這種句子,以文法教學為主的老師會像這樣將句子拆開後,加以分析說明。
「他站著╲非常安靜地╲用兩手緊緊抓住那個╲在群眾推擠拉扯時╲全部在他身邊。」
接著再重新組合成「他在身邊所有群眾推擠拉扯時,兩手緊緊抓著那東西,非常安靜地站著。」並加以解釋。用這種方式重新組合,再來理解句子。
不知道是誰將這種拆開句子分析後,再重組掌握句子意思的方法命名為「直讀直解」,實在是貽笑大方。這完全稱不上是「直讀直解」,而且用這種方式學英文,基本上比用英文理解英文還要多花兩倍的時間。
我教英文的方法完全不同,一次解說完句子。我只告訴學生一次「他在身邊所有群眾推擠拉扯時,兩手緊緊抓著那東西,非常安靜地站著。」如果有非常困難的部分,就再深入說明,不過並不會太詳細地解說。那麼學生該如何理解每一個部分的意思呢?只要將當天學過的內容大聲朗讀七遍甚至十五遍,就能更輕鬆、快速地理解每一個部分的意思。
老師為了方便學生吸收,將句子一切再切,好放入學生腦袋中,這對學生培養真正的英文實力會有幫助嗎?還是大聲朗讀過幾次,讓學生自己體會出意義,對學生培養真正的英文實力才會有幫助?
能夠透過這種方式自行體會出意義的話,之後就算沒有將句子拆解分析,也可以達到用英文理解英文的程度。雖然多數人會抱持著這樣的疑問:「如果沒有經過將英文翻譯為本國文的步驟,能夠立刻理解原文嗎?」不過相信讀者親自練習後,一定會認同這才是學英文最道地的方法。
英文基本上不是不用翻譯,反而因為持續不斷的試圖理解,使理解力越來越好。英文要以英文的方式來解釋,才可以更快掌握其意義。
曾有人對我的說法提出質疑。
「聽說老師所開設的小學堂,既沒有教直讀直解,也沒有教翻譯是嗎?」
「我們只訓練學生學會一段句子,也不會出翻譯的作業給學生。」
「那麼要如何知道孩子英文實力有進步呢?既沒有讓學生學習英文翻譯,也沒有教直讀直解啊。」
「英文能力只能用英文來測驗,除此之外無法了解英文實力進步多少。」
「這是什麼意思呢?」
「在我所開設的小學堂內,每兩個月實施一次level up測驗,大部分都是以英文進行的。這時候從英文答題的正確率來看,就能知道英文實力進步了多少。我們的小學堂採用這種方法,是因為孩子其實是以英文來理解英文,不過有許多人常常因為孩子本國文能力還不夠好,翻譯錯誤,就判定是英文能力差。」
相反的,許多補習班讓學生大量練習以本國文閱讀,甚至有些補習班讓學生按照英文語序將英文翻譯為本國文加以排列。知道這類補習班對學生造成多大的致命傷害嗎?從孩子們進入補習班前的測驗開始,考題內容幾乎已是文法佔40%、單字佔30%、閱讀佔30%。
說難聽一點,文法本身就是一種詐欺。在尚未理解本國文文法的小學時期,可以流暢地聽、說、讀、寫;進入國中後,學習文法的用言、語幹、語尾、形態素等;升上高中,學到了不規則動詞等文法,忽然覺得曾經那樣簡單的語文變得既陌生又困難。英文也是同樣的道理。
多數英文老師在與學生父母和學生溝通時,通常會這麼說:「必須學習文法,才能有系統地掌握英文。」還有在學校教英文的老師,因為他們有系統的學習英文,所以就能夠流暢地使用英文寫作與會話嗎?
按照我的判斷,我敢保證擅長教授文法的老師當中,口說與寫作能力好的人, 也就是能夠以英文流暢表達自我想法的人,不超過5%。用英文表達自我想法,連真正擅長教授文法的老師都視為畏途。也因為這樣,才會更認真地專注於文法的教學。
我敢說,上面提到我們正在學習的英文文法,本身就是一場騙局。不過問題不只有這樣,過度讓學生學習完全沒有用處的東西,也是一大問題。文法就像時間的小偷一樣。
三十八歲以後,愛上閱讀英文小說的我,讀了非常多部小說,不過在英文文法書二十多個動名詞慣用句型中,除了cannot help ∼ing(無法不做∼)、there is no∼ing(無法∼)之外,在小說中幾乎沒有看過其他動名詞的慣用句型。因為老師說很重要,所以努力寫到手腕痠痛,勉勉強強將二十多個動名詞慣用句型背起來,如今覺得那段時間真是白費了。不定詞慣用句型也是如此。未來會有機會好好發揮先前所學過的任何一個文法嗎?大概沒有這樣的機會了吧!
那麼動名詞慣用句型沒有使用在小說中,而是使用到了電影等其他方面嗎?我曾經讀過許多電影劇本,一樣除了上述提到的兩個用法之外,沒有看過其他動名詞慣用句型。
說日常生活中沒有使用到的文法是非常重要的東西,讓學生背起來,卻完全沒有使用的機會,這是合理的嗎?還是乾脆都別教?
──摘自《 我要把英文學好:只要大聲說英語,就可以做到! 》部分內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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